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培面宣设置增裙,增相高度应特合下列规定图示:
1.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.20m;
2.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.40m;
3.舞蹈教室、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.10m;
学用房内设置板成书写白板及讲台时,其村及及构造览得合下列规:
1.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) 小学不宜小于3.60m 中学不宜小于4.00m
2.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.00m;
3.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高应符合下列规定:1)小学宜为0.80m~0.90m;2)中学宜为1.00 m-1.10;
4.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;
5.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,宽度不应小于0.80m,高度宜为0.20m,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.40m。
注:
墙裙 墙裙高度:
小学 >1.20m;
中学>1.40m;
学用房内设置板成书写白板及讲台时,其村及及构造览得合下列规:
1.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) 小学不宜小于3.60m 中学不宜小于4.00m
2.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.00m;
3.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高应符合下列规定:1)小学宜为0.80m~0.90m;
2)中学宜为1.00 m-1.10;
4.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;
5.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,宽度不应小于0.80m,高度宜为0.20m,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.40m。
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: